左丘明·先秦
晉師從齊師,入自丘輿,擊馬陘。
齊侯使賓媚人賂以紀甗、玉磬與地。“不可,則聽客之所為。”
賓媚人致賂,晉人不可,曰:“必以肖同叔子為質,而使齊之封內盡東其畝。”對曰:“肖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敵,則亦晉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于諸侯,而曰必質其母以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若以不孝令于諸侯,其無乃非德類也乎?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詩曰:‘我疆我理,南東其畝。’今吾子疆理諸侯,而曰‘盡東其畝’而已;唯吾子戎車是利,無顧土宜,其無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則不義,何以為盟主?其晉實有闕。四王之王也,樹德而濟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撫之,以役王命;今吾子求合諸侯,以逞無疆之欲。詩曰:‘布政優優,百祿是遒。’子實不優,而棄百祿,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則有辭矣。曰‘子以君師辱于敝邑,不腆敝賦,以犒從者;畏君之震,師徒橈敗。吾子惠徼齊國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繼舊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愛。子又不許,請收合馀燼,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從也;況其不幸,敢不唯命是聽?’”
譯文及注釋
譯文
晉軍追趕齊軍,從丘輿進入齊國境內,攻打馬陘。
齊頃公派賓媚人將紀國的炊器、玉磐贈送給晉國,并歸還魯、衛兩國的土地。“不行,就任憑他們所為。”
賓媚人送上禮物,晉國人郤克不答應,說:“必須以蕭同叔的女兒做人質,同時使齊國境內的田畝全部改為東西向。”賓媚人回答說:“蕭同叔的女兒不是別人,是敝國國君的母親。如果以對等相待,也就是晉國國君的母親。您向諸侯頒布天子的命令,卻說一定要人家的母親做人質作為憑信,將何以對天子之命?而且這是以不孝來命令諸侯。《詩經·大雅·既醉》說:‘孝子的心從不衰竭,永遠賜福于你的同類。’如果以不孝命令諸侯,恐怕不是施恩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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