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兩漢
孔子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老氏稱:“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法令滋章,盜賊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濁之源也。昔天下之網嘗密矣然奸偽萌起,其極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當是之時,吏治若救火揚沸,非武健嚴酷,惡能勝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職矣。故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下士聞道大笑之”。非虛言也。漢興,破觚而為圜,斫雕而為樸,網漏于吞舟之魚,而吏治,不至于奸,黎民艾安。由是觀之,在彼不在此。譯文及注釋
譯文
孔子說:“用政令來引導百姓,用刑法來整治百姓,百姓雖能免于犯罪,但無羞恥之心。用道德教導百姓,用禮教來統一他們的言行,百姓們就既懂得羞恥又能使人心歸服。”老子說:“最有道德的人,從不標榜自己有德,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標榜自己沒有離失道德,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法令愈加嚴酷,盜賊就愈多。”太史公說:這些說得都對!法律是治理國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好壞的本源。從前在秦朝時國家的法網很嚴密,但是奸詐欺偽的事經常發生,最為嚴重的時候,上下互相推諉責任,以致于國家無法振興。在當時,官吏用法治,就好像抱薪救火、揚湯止沸一樣無濟于事;倘不采取強硬嚴酷的手段,如何能勝任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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