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感觸頗深
前面文中提到,我在幫小區里的鄰居團花。因為我自己特別喜歡養花,又偶然遇到一個可以把花低價格還能送到門上的老板,于是業主喜歡的也都一起定下來。大家方便了來找我取。
今天周日,我把孩子給鄰居姐姐看了半天,鄰居姐姐很好(好到燉了肉端一點給我,稀有好吃的都會給我送點。好到送我們6個95口罩……好到給小的輸液去醫院,幫我看老大……)。我想就當體驗生活,我去門口擺個攤,看看一天能掙多少錢。
后來,我給小區物業保安打過招呼后。在門口擺了7個小時,差不多200盆花(里面少部分是業主定的,多是我自己拿來想擺攤的),這些個小時讓我體會了很多。花出去30元幾秒鐘,掙回來30元,要被還價,要扣成本,要解釋,甚至雙方談不好會不歡而散。我發現自己是那種心特別軟的人,只要我覺得沒有虧,他們要還價我就答應了。
我說上面那些話的意思,不是想讓人以為我想不勞而獲,是體會到真的很辛苦,在外面沒感覺,回到家里腳疼,腿麻,渾身都歇菜了,尤其中午就吃了出門塞包里的饅頭,沒水,還曬在陽光下。也是,30多年我是第幾次這么拼命,是可以數過來的。而我想表達的是,老公居然不反對我,而且默許由我折騰。下班他回來幫我送了一會花,回家接上孩子,然后做飯。我回家已經天黑了,他幫我把剩下的花搬上樓。可能他心里早已有了結論:我還是想繼續過以前的生活,看好孩子,讓他沒有后顧之憂。他幫人改個文章要晚上加班幾小時,就可以收入幾百。而我在外面站了那么久,掙得就是我沒賣完的花……重點還不負責孩子。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夜幕降臨,我做了個決定,喜歡的事不能用理智去不喜歡,我幫大家團花,每種就拿一兩元的搬運辛苦費,我高興,大家覺得實惠就夠了。也不多拿花去門口擺攤了。看好孩子,做好媽媽和妻子,堅持寫隨筆,還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就可以了。
生活中,知足常樂。宅著七八年不出去,骨子里有股沖出去的勁,然后有勇氣真的沖了出去,即使彈回來也是幸福的。感覺不一樣,幸福感就不一樣。
(文/等雨來)
作者:等雨來
快來評論,快來搶沙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