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論
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則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順天下。是以其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百善孝為先,以天下之至孝育民于教化之中,則天下不治而治。
上“老”下“子”,上下一體,是為孝。《詩經》有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蓄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由此得之,孝,其為人之本,分內之事也。
古之名摩滅者,不可勝記,惟至孝之人稱焉。蓋仲由百里負米以養雙親,吉翂擊鼓求死以救父,陸績懷橘,肥甘供養孝慈母。此皆良實、純孝之人,人皆稱之。然孝不可愚,愚孝至極,貽笑于大方之家。“孝有三:大尊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孝子之養也,樂其心,不違其志,亦不構惡于父母也。
上下五千年,孝道貫百代。然時移事變,人子盡孝者,應取其精華,去其糟粕,與時俱進也。以吾之見,現今之孝有三義:干事業,持之以恒有擔當。孝父母,奉甘旨,言行合其心。治于國,嚴教化以育民,弘孝道于四方。
嗟乎,“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父母待子之心,甘而不求報。而子欲養之時,親已頒白,日薄西山,朝不慮夕,悔之晚而無能為也矣,故孝不可待,及時行孝方為上。昔李密養祖母而拒厚祿,孰不為及時行孝乎?其行,吾輩應效之。
侍于親長,聲容易肅,勿因小事,大聲呼叱而驚親。孝親之道,父母喜心生,吾從之樂。父母心傷悲,吾慰之而為其憂。親有過,吾應糾其過且勸之。
天下之大恩,弗如生也。吾輩資父母以生,故先于父母也。父母者,人之本也,本立而道生,天下之理也。吾輩應從之且檢己之行。為人子,必行孝。為子民,必愛國。至于純孝,國必治,民必安。此孝之大用也。
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尊親之至,莫大乎以天下養。弘孝道于民,民樂家安也。揚孝道于天下,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至于大同也。此吾之孝論也。
(文/青春の拼搏の無悔)
作者:青春の拼搏の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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