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要真實
文字要真實,我想,這是一個對文字最低,也是最高的要求。
文字(散文)應該是表達人最真實情感的東西,而不是用來完成任務,獲取名利的,寫些虛情假意的文字,到底有什么意義。文字不是用來贏得別人贊賞的工具,而應該是人內心深處的情感的表達。
——題記
一
長假的時間選擇了旅游,想了半天決定去書店看看,我還是不喜歡那些小書店。店內的書陳設非常的多,也引來了大批讀者,多是些青少年。而我,是絕對不會想要在里面多呆片刻的,一個寧靜的地方,卻充滿了糟粕與污穢,呆在這里又有什么意思?
自費出書,這樣的方式的確是給了許多好作者出書的途徑,但往往也給文字帶來了更多的糟粕。許多出版商為了錢往往不顧質量,不顧文字的內在就去出書了。糟粕就是這樣形成的。
比如許多的小說,我甚至懷疑這些書的作者都長著同樣的腦袋。干嘛劇情一模一樣呢?
我想,文字不需用有華麗的外表,但紙張還是要用好的。我想,假如有一天我也出書了,絕不同意用那些浮夸的外表。白色其實就夠了。
二
生命總是太浮躁,畢竟,我們都生活在這塵世中,一塵不染的,不會是人,當然也不會是神。應該只會是精神病了……
而世俗的人,就需要一個花田世界,一方純凈的水,方能凈化世俗的心。
文字不該是浮華牽強的,他所表達的,應該是人最真實的想法。
文字,要真實。
2014.10.16 周四
(文/離明)
作者: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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