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文章長就是好文章啊!
文/離明 qq:1353678319
按照這些“寫作指南”,“好文章標準”所說的:文章不能亂寫,至少要有四五千字才算好文章……
噢,原來這就是好文章標準之一,那我懂了。
文章:
“一二三……四千五百……八千……九萬。”
怎么樣,我文章從一一直寫到了九萬,雖然我覺得文筆不行,但字數夠了,應該算個好文章了吧!
各位撰寫“好文章標準”的大師們,你們覺得我剛才那篇九萬多字的文章怎么樣,是不是很合你的口味啊?
我就搞不明白了,為什么一篇好的文章非得規定字數是四五千呢,要我說,這些人就是被學生作文給殘害了,好像一篇文章非得有字數限制才是好文章似的。難道五百字就可以說清的道理我非得寫五千字,那就真的是浪費國家的紙張了。
浪費可恥。
還有啊!什么叫字少了對不起讀者,欺騙了讀者啊?雖說作者寫東西是要對讀者負責,但別忘了,作者寫東西(主要指散文)的時候是要有自己的情感融入進去的。作者不是小丑,一個好的作者不僅僅是依照讀者口味去寫,更要寫到心里去。
我想,凡是用心寫出來的東西,無論字數多少,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都對得起讀者。
只是有點對不起撰寫“好文章標準”的那些大文豪們。
還有啊,我這篇文章只有五百字左右,對不起各位大文豪,大標準家了,我在此向你們致以我 鄙視 的歉意!
【作者的話】文章重要的是意,意思表達清楚不就好了嗎?干嘛非得要規定字數呢?
作者: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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