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與義·宋代
余甲寅歲自春官出守湖州。秋杪,道中荷花無復存者。乙卯歲,自瑣闥以病得請奉祠,卜居青墩鎮。立秋后三日行。舟之前后如朝霞相映,望之不斷也。以長短句記之。
扁舟三日秋塘路,平度荷花去。病夫因病得來游,更值滿川微雨洗新秋。
去年長恨拏舟晚,空見殘荷滿。今年何以報君恩,一路繁花相送過青墩。
譯文及注釋
譯文
我曾在紹興四年(1134)出守湖州時路過這里,時已秋深,道中荷花已一朵不存。到次年乙卯重來,是立秋后三日,只見滿湖荷花盛開,舟前舟后,有如朝霞相映,一望無垠,遂記之以詞。
劃著小舟在荷塘上行駛了三天,小舟在水面上平穩地行進著,兩岸的荷花紛紛向后退去。我因為托病假才有機會來此一游,又恰好遇上滿川雨后新秋的美麗景色。
后悔去年乘船時候太晚,只見得滿塘殘敗的荷花。今年我拿什么來報君的恩情。只好乘船相送,一路繁花到青墩。
注釋
甲寅(yín)歲:即宋高宗紹興四年(1134)。
春官:即禮部侍郎。
出守:出任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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