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來的兩天里,我說了很多關于她的話,心里也總是想著她。可我知道她卻沒有一絲絲對我的掛念,我不太喜歡一個人單獨的相思對方,不是我的風格。盡管這事我一直這樣做。
滿腦子都是關于她的身影,揮之不去。我對她的那種處世態度所折服,這種能夠坦然獨處的態度,不關心世事的心態真的時刻在我心里盤旋,我對自己說,我要學習她的這種態度,可是我知道我根本學不會,這種能力要么是天生的,要么是后天早已養成的,一般人豈能學會。
后來想想,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性格和處世之道,你看別人的好,只是你不是別人,不知她的痛。別人也看你的好,卻不知你卻在羨慕別人。我只能對自己說,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無論外表還是內在,別人都不可能學會做別人,再說人應該做自己才能是最好的吧!
是的!我不該學她的。學不來,也學不會。學會了那我已經不是我了,沒什么比失去自我更糟糕的了吧!
喜歡一個人是種幻覺,你以為你這輩子非她不娶,可是當你遇見一個更漂亮的人時,這幻覺立刻被打碎吧!人的感情是不可靠的東西,當然親情還是比較艱固的情感。我說的是喜歡,淡淡的喜歡或是深深的喜歡,皆不可靠吧!這是自己的錯覺!
這種對喜歡的人念念不忘的感覺,我應該有過多次了的!小學時有,初中時有,高中時也有,大學時好像還有,后來我發現那些當初我在心里對自己說非她不娶的人都已經是別人老婆或是孩子她媽了。所以此刻我對自己這種念念不忘的感情亦是抱著過幾天就不藥而愈的態度。因為我從來不是對一個人死心塌地的喜歡。
說真的,我不知道梁山伯與祝英臺的愛情是不是真的,于我而言,我是個不專一的人,我想這至少是在沒有女朋友之前吧。如果有女朋友我應該不會朝三暮四的。我如果喜歡一個人,真的會在心里很依賴她,我不知道這是不是種病,因為當我依賴一個人的時候,如果某天與她分開,我會很久很久感覺不到自己的心在哪里。這說明我的內心其實很脆弱的,真的,我太喜歡依賴她,心里上的這種依賴。讓我傷神很久,因為我明白我如此做的后果是對自己傷的很重。
也許這跟傳說中的安全感有關,我長大到現在,一直是一個人獨自生活,所有的事,都是自己獨立的做。自己獨立做出選擇,獨立承擔后果,也許是孤單太久,所以才比別人更容易在心里上依賴她。
我相信我是個可以對她好的人,這好可以付出自己的百分之八九十的樣子,我對我父母也才如此吧,不過到目前為止,沒對父母怎么付出過。因為沒有這能力。
只不過我也不能知道我是否可以一輩子對她好,不出軌,哪怕是精神上的。因為現在的年齡不是說大話和空話的年齡了。我不敢說一輩子像初戀的時候對她那般,一輩子對她不吵,不鬧,真的,哪怕我知道我性格如此隨和,也不敢如此說。只能說我會一輩子對她負責吧!
寫到這里時,發現好像寫離題了。這是我常犯的毛病,寫什么都容易跑偏。這應該是能力問題,說明程度不夠,功力太差。
一個人的思想,很多時候真的是自己不能夠控制的。我努力對自己說,不要去想她,不要去想她,可是腦海里真的會不由自主的出現她的影像。這應該是對一個人喜歡的正常表現,過幾天就會好的吧。所以我現在突然也想明白了,自己何必去強迫自己忘掉她,網絡上不是有句話怎么說來著,當你費盡心機去忘掉那些你想忘掉的事時,卻發現這些事已不知在什么時候已經想不起來了。大概是這意思。
我此刻也不是高中的時候,應該不會和那時一樣,失戀后會以為天塌下來了。況且我高中也沒失過戀呢?因為根本不曾戀愛,何來的失戀一說。這還是不要說出來吧。
又跑題了,好像從開始是與主題有關外,越寫越離題得厲害,這可能就能解釋我上學那會兒作文不好的原因了。突然想起那時教我的語文老師不容易了,改我作文時肯定從開頭到結尾發現根本無關,如果他再不認真點,可能還以為自己改的是兩份作文的。
說回正題,應該是結尾的時候了,實在是想不出來下面該怎么編了,這湊字數的能力還是這作文練出來的本領。這也是我當初語文每次還能及格的原因,有時如果字數湊的還可以,沒準還能考個班上語文前幾名的。算了,好漢不提當年勇。
對于她,自己隨心所欲吧!心里想就讓他想,想過后肯定會在某天遺忘的,不過告訴自己不能打電話,發信息給她,實在忍不了再說。因為不想讓她覺得我在纏著她。不想讓她煩我。
從今以后,真的不要自己太自我感覺良好。不然自己真的會很受傷的,這個問題一直以來都傷到我的自尊和自信了。每次都是自我感覺良好的以為我喜歡的她剛好也對我有好感,終于鼓起勇氣去表白吧,人家都說你是好人。靠。聽到這話的第一次還以為有戲,豈知后面還有個可是。后來每次表白,聽到對我說,你是好人時,我都知道是什么結果了。后來我就對你是好人這四個字產生了恐懼。所以現在我不喜歡人家說我是什么好人什么的。這現在真的不是什么好話。就像現在的人說哪個人老實一樣,其實只是用詞不同,表面說你是老實,其實話外的意思就是說你是傻子。
我真的不知道我為什么總是想著她此刻在做什么,吃飯了吧。是不是又在床上躺著看小說或是睡覺,或是又在看電影。我真的不得不懷疑自己是不是有了神經病一樣。她又不是我什么人,我對我媽也沒有這般上心過,哪怕我媽生病了,我估計我也不會這般時刻記在心上。卻對一個對我沒有意思的人這么記掛,這真的只能用賤來表達了。還是很賤的那種,好吧,我承認,我的確很賤。愛上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好吧,我用了愛這個字。
我連什么是愛都沒搞懂,卻用了愛這個字,是不是有些褻瀆了愛和愛這字本身。那我還是換成喜歡吧!我喜歡上一個不喜歡我的人。甚至她都對我只是比陌生人好一點的印象。因為畢竟還是相識一場。好吧!這足以說明我有多賤了。
我不知道這種感覺會持續多久,但我對自己還是挺了解,知道自己不是對一個人可以“從一而終”的人。也許這感覺只到明天,也許明天我就把這感情轉移到另一個人身上。
想想這個,自己也覺得自己挺可恥,可悲的。但又能怎的,我就是這樣一個人!
快來評論,快來搶沙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