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在世的時候,不止一次地給我說過他們那時候的事情。我以為,父親老了,活到了懷舊的年紀,所以,父親說起他們那時候的人和事,我當時沒有多么在乎。現在,我回想起來,父親并非只是懷舊,他其實想用自己經歷的人和事,用自己人生的經驗和教訓告誡我:應該怎么做人,應該怎么做事;什么事該做,什么事決不能做。
1949年臘月,父親離開了故鄉岐山縣,去寶雞市參加了一個干部培訓班;第二年春天回來后,父親就去岐山縣雍川鄉一個村子里當上了工作組成員。盡管,當時的父親只有十八歲,但是村里的農民不把他喚作小馮,而是稱呼為老馮。可見,農民對下鄉的干部是很尊敬的。父親說,那時候,剛解放,沒有工資,薪水是用小麥兌付,干一年,縣政府付給一些麥子,算是工資。父親說,他們在村里吃的是派飯,派到哪一家,在哪一家吃,吃畢飯,用縣政府給的麥子給農民付吃飯的錢。
我記得,父親說得最多的一句話是:“我們那時候在工作組,連農民的一支煙也不能抽。”父親說,工作組是有很嚴的紀律的。父親說過幾次之后,我就想,父親說得太嚴重了吧,抽支煙,還算個事?父親說:“確實是個事,還是個不小的事。”
父親告訴我,有一天,他去一戶農民家吃派飯——這是一戶比較殷實的農民——吃完了飯,這個農民拿出了一包煙,父親經不住其熱情地勸讓,抽了兩支。后來,這件事不知怎么被工作組的組長知道了,結果父親被工作組組長狠狠地批評了一頓,然后要求父親當面去給那個農民做了檢討,而且父親還寫了檢討書。工作組組長說,這個書面檢討書要存入父親的個人檔案。
難怪,父親說,他們那時候當干部,不能抽農民一支煙。父親為抽兩支煙付出了代價。
父親說,他參加了一期和二期的土地改革,在農村干了一年多的工作組,在那一年多時間里,他犯過兩次錯誤——父親把抽農民兩支煙視為一次錯誤。父親說,第二次錯誤是他們工作組三個人共同犯的——三個人,每個人貪污了公家的一支牙膏和一條毛巾。第二次犯錯的處理結果是:他們三個人被叫到縣政府,在干部會上做了檢討,同樣寫了檢討書,檢討書同樣存入個人檔案;而且,按物品價格,進行了賠償。
這兩件事,對父親刺激很大。他從此明白了,做共產黨的干部,一分一文也不能白拿,不屬于自己的,決不能伸手。父親當干部雖然時間不算很長,但是除了這“兩次錯誤”,父親一直清清白白,干干凈凈。
父親拿他們那時候說事,目的是明確的——以自己為戒,讓我明白:不屬于自己的東西,不要伸手。雖然我不是什么干部,也沒有什么權力,只是個小文人,但是父親的話,對我也是很受用的。我從父親的話中也知道了:父親那時候是怎么樣做干部,怎么樣做人的。可以說,“父親那時候”,是那個時代的自豪和驕傲,也是其后代的自豪和驕傲。現在,父親很少評說他人。偶爾,他也會嘆息一聲:唉!你看現在的干部?父親嘆息過后,再不多說什么,還是那句說過好多次的老話:我們那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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