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讀初中,那時被很多女孩暗戀,介于在青春期,男孩女孩之間的好奇與好感并非不是在情理之中。但往往這種好感卻是學校明令禁止的普遍現象,也是被包括老師等外來因素打壓的對象。
在這種前怕虎后怕狼的情形中,男女之事一般不會太張揚,不過都有個性。身處在懵懂的年齡,對愛情的理解既幼稚又天真,在表達方式上也欠缺考量。對于這些群體,常常掛在嘴邊無非是我喜歡你、我愛你,誓言、諾言信手拈來,從不考慮后果。這就是青春,這就是青春時的“愛情”。
記得在我青春時,也經歷過種種男女波折,不過,現在想想,只能淡淡的一笑。那是,我們的“愛情”是在“地下”活動,不能讓老師知道,不能讓同學知道。當然,這種小孩子般的事通常都以極快的速度傳播,尤其在同學中。所以從“地下”轉為明目張膽就是一瞬間的事。雖然被大家取笑,但最終還是無法阻止青春愛情的沖動與快感。就這樣,“愛”上一個女孩極其容易,同樣,被一個女孩“喜歡”也在邏輯中。
當這種青春的種子播下后,隨之而來的就是各種相濡以沫。有時會用一個眼神,也會用一個表情,甚至是一句話就能明白對方的所思所想。同時還會悄悄的遞紙條,放在對方的文具盒內,書包里,最后直接放在手心。起初紙條的內容是幾個字、幾句話,最后演變成一個事情、二個事情,甚至多個事情,這也從紙條變成了“信”。當時,信體傳播愛情是很常見的,也是最有效的。男女除了在學校用語言溝通外,還要寫信溝通,因為很多語言在對方面前是無法說出口的,所以信體方式傳播愛情是舉足輕重的。
不僅如此,在小時候,筆者兄長的書柜中有大量的信,那個年代,增進感情的方式就是寫信,信的內容都能做成模板,可每封信都是值得珍藏的。時隔多年,兄長的信都不見了,可我的“情書”一直保留著,即使看了很多遍。有時候它不單單是一封信,它是記錄一個故事的載體,它承載著無法言喻的情感,它能讓人撿起被人忘記卻不該忘記的回憶。
現今,網絡發達,社會上充斥著各種多元化的新媒體,從普通手機到智能手機,以及即時通訊工具QQ、微信、微博等。這種新的傳播方式取代了原始的信體方式,也使得郵局的功能逐漸下降,以信體方式的傳播也被人遺忘,如同圖書實體店在網絡的沖擊下漸漸衰敗。而對于興起的大數據時代,雖然有極快的傳播速度,但缺乏最原始的文化內涵和真摯的情感。
此外,實體書店在衰敗的同時,大多人卻反而留戀并提倡大力發展實體書店,增強精神文化,這也與我提倡信體方式傳播大徑相同。文化與內涵的不一,就會產生不同的效果,甚至在高速發展的社會中,原始的并非不是最好的。
李敖寫給眾多情人的信,胡蘭成寫給張愛玲的信,無不透漏那個年代信的重要意義,從每句話,每個詞語中就能領略他們真摯的情感。按照當代人的標準,信中的內容足以讓一個女子心碎。
與此同時,在當代,很多人還是習慣于用寫信的方式表達,因為它很真實,它的文字是一生中最能珍藏的記憶,甚至它能讓千里之外的人感動的哭。這不僅是文字的魅力,更是信體最原始的意義。
因此,在最好的年華里,最好的時代里,我們不只是向前看,還要時不時向后看,那些被丟棄的文化習慣,應該是我們最應該秉承的。
十年后,我只是想寫一封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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