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搞寫作的年輕人心血來潮,在微信群說今后要用筆名發表作品了。我搭了個話,好啊,作家大都有一個或多個筆名。他馬上說,那就請您給我取一個吧。我委婉地回絕了。因為我知道,為他人取筆名,如同幫別人孩子取名字,總是費力不討好的,不到情不得已萬不可應承。何況,在很多人眼中,喜好給人取名與好為人師一樣,令人生厭。
筆名,顧名思義是與握筆的人有關。我印象中,筆名好像是作家、詩人的專屬。雖然畫家、書法家也要握筆,但卻很少有用筆名的,徐悲鴻就是徐悲鴻,齊白石就是齊白石。藝術品市場注重名頭,名氣越大潤格越高,當然不會用其他名字來稀釋影響力的濃稠度。從前的舞臺藝術家們也沒有筆名,但大都會隱匿本名而取一個藝名,比如白玉霜、紅線女、六齡童、蓋叫天等,而掌門徒弟的藝名,則只需要在師傅藝名前面加一個“小”字就萬事大吉了。從事其他眾多行業的人,也是不需要筆名的,最多也就是當年的地下工作者有個化名,或者某人有個啥綽號。
作家就不同了,作家是用文字直接作真性情表達的人,但他的思想、理念、情感、觀點,不一定就為所有人接受,有時還會受到攻訐與責難。為規避不必要的麻煩,文章發表后不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就得用一個筆名把自己虛擬包裹一下。魯郭茅(魯迅、郭沫若、茅盾)、巴老曹(巴金、老舍、曹禺),都是筆名。當筆名如雷貫耳之后,本名則會被遺忘,一般的讀者并不在乎這一點。所以,取個別致新奇的筆名來取代庸常普通的本名,是很多人進入寫作圈之前就未雨綢繆的。畢竟,筆名更能讓人記住自己,也可讓自己顯得更有文化更深邃更超凡一些。所以,筆名也是一種包裝。
給自己取個筆名,雖然要動點心思,但總歸是件愉快的事。大多數地球人,名字都不是自己取的,而是長輩根據他們的意愿強加的,完全沒有(當然也無法)征求當事人的意見。所以,而今以寫作為由取個筆名,便可以理直氣壯地“我的名字我做主”,以修正對抗甚至顛覆長輩們強加于己的某些想法——難怪很多人取筆名成性成癮,幾個幾十個甚至上百個地取,樂此不疲。
取筆名有套路,讀筆名也有門道。首先要清楚,筆名只是名,不包括姓,再長的一串字,也只是個名而已。魯迅是魯迅先生的筆名,并不是姓魯名迅。他在小說中寫到故鄉魯鎮和自己迅哥兒的小名,那是出于真切感和真實性的需要。人們盡可以稱他周先生,但沒人稱他魯先生。這個筆名的由來有很多附會之說,但我只認可先生自己的解釋:“取愚魯而迅行的意思”,這符合他一貫的自嘲秉性和行事作風。
姓名是代號,筆名也是代號,只不過代指的是現實生活之外的另一個自己,所以不必太把筆名當回事。況且,今天許多人都有筆名了,這些人都是能寫“文章”的,如果不嚴重犯忌違法,都可隨時在自媒體上“發表”。這或許是社會進步的一種體現。當然,如此一來,也不可避免地對優秀傳統文化有某些局部的毀損,造成了一時一地的所謂退步——這是社會發展過程中傳統文化與現代文明沖突、碰撞的結果,也是人們沒能很好把握“揚棄”規律的結果。
現在,很多人文章已不是用筆在寫,而是借助于鍵盤和網絡,筆名由此改稱網名了。因此,我對那位年輕朋友說,如果實在想不出好的筆名,就暫且用網名對付一下吧。
其實,取個名字,也大可不必太費周章,總是隨意一些為好,有點特殊寓意即可。比如李白,就是取自他幼年的一句詩:“李花怒放一樹白”。 曹雪芹本名曹,因他最喜歡一道由埋在雪底的芹菜嫩芽與肉絲烹炒而成的菜——“雪底芹菜”,便以“雪芹”兩個字作為自己的名號。這都相當于現在的筆名。
筆名的雅致深邃也罷,通俗平白也罷,總是要對得起筆才是,更要對得起自己的真名。把名字取好固然重要,但把人做好則更為重要,也就是人們常說的“人如其名”。要不然,名“志高”者當了叛徒,名“世仁”者成了惡霸,名“長清”者淪為貪官,就太有諷刺意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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