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入歧途的愛情
文/程頌
今天時間:2014年10月19日
晚飯時,我看了一個新聞:一個已婚的女人跟四個男人保持著情人關系,結果被其中一個男人的老婆知道了,那個男人的老婆就打電話罵這個女的,這個女人就決心讓她斷子絕孫,并打電話給另一個情人哭訴說,不是我死就是那個孩子死(那個女人的孩子),而男人為了成為她的男朋友就同意了,并且殺死了她指定的那個孩子,殺完以后才知道原來殺錯了人。
通過這件事,只說三件事;
第一,愛不是傷害;不管是誰,讓一個人去做傷害別人或威脅到生命的事,這都不是愛,然而這種人是可怕的,很多時候即使你傷害了別人,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到最后還成了別人利用的棋子,被卷到災難當中,你的未來和你的家人會陷入一個什么境地?;凡威脅到生命的人,要么是極度心里不平衡,要么是心里變態;像這種瘋子,堅決不能要,放一顆不定時炸彈,你隨時都可能粉身碎骨。一個人,不管是什么原因什么理由,如果敢用命去拼去換,那這種人就是高度危險的人物;放縱只會危害到無辜的人,破壞了別人家的幸福;對個人對他人和社會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第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雖然兩個人都非常誠懇的坦白了自己的罪行。但對于這種對社會造成極大影響和危害的人,法律顯得是那么的仁慈。對付非常之人就應該用非常手段,一槍打死太便宜了,辜負了那么多人,一死百了了;若是終生監禁,還可以衣食無憂,安詳晚年,那些受害者卻要背負一輩子的冤屈和痛苦。法律也應該分兩種,一種對普通人,一種對非常人;就要讓他們長記性,給世人敲響警鐘。一個人再沒有法律常識,殺人犯法應該知道吧!這樣明知故犯的人,即使殺一千個一萬個,抓多少關起來,只能說結束了一個故事,給不了其他人多大的警醒;酷刑雖然殘暴,但對于一些蔑視法律的人是不能留任何余地的,不然只會助長了違法犯罪的發生。
第三,每個人做事都應該量力而行,玩不起的就不要玩,不然結果自己接受不了就只能走極端。既然選擇搞婚外情,去找有家庭的男人就應該知道可能要面對的結果;不要因為一時的沖動犯錯,不要因為犯錯去走極端。情感世界的無常是無法控制的,受傷害多半也都是自找的;若是能安安分分的過日子,哪還有那么多事?若因為愛恨情仇就你殺我,我殺你的中國就算有50億人都不夠你們玩的。生活中難免會無聊又乏味,可以有愛情,婚姻,婚外情,但那不是生活的全部,為了未來,為了生活,為了一生,還是應該去做一點有意義的事,不幫助別人,造福子孫后代也是好的。而那些婚外有情的男女,什么狗屁的情情愛愛,說白了不就是為了上床,滿足欲望,激情和刺激。
希望每個人都能珍惜自己也珍惜身邊的人,不要辜負了親人朋友對你的期望;法律是不可逾越的高壓線,請善待每一位你遇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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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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