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腳一雙淚一缸
去年農歷10月下旬,我們村106歲老壽星駕鶴西去,全村的"三寸金蓮″從此絕跡。
"三寸金蓮",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長10cm~13.2cm,又小又尖的"三寸小腳",故謂"金蓮″,大于三寸的謂之"銀蓮″,四寸以上的則謂之"鐵蓮”。
按輩份,我管老壽星叫大妗子,通俗的喊法是"大舅母″。為著習俗,還是稱呼"大妗子”自然些。
我兒時就見大妗子走路困難,僅知道她腳小,小到什么程度,我始終沒見著。只見著她穿的一雙鞋,尖尖的,以后我才知道是弓鞋,大約長13.3cm~14cm、寬4.5cm~5cm,美其名曰一一一"繡羅弓″。平時,大妗子很少出門,因為她走路如挪步,好像寸步難挪,看樣子吹落帽子的風就能把她吹倒。在以掙工分活命的特別年代,也不見大妗子參加生產隊干活。她不掙工分全家生活也有保障,因為我大舅是公立小學校長。
大妗子個頭不高,愛穿漿洗過的帶長襟和布扣子的淺藍色棉布褂子,頭發梳得很滑順,盤一疙瘩用黑絲網罩著,束一枚銀簪子挽在腦后,六十多歲隨兒子進城生活。年前,我打電話給大表哥,他告訴我,老娘之所以高壽,平時兒女對老人照顧得很耐心、細心,尤其飲食方面,每天一枚雞蛋,一份奶酪,還幫著老人去室外活動。這次仙逝,出人意料,老人無任何病兆,一夜安睡不再醒過來。
我八九歲那年,有一天大嫂子帶我去大妗子家玩。因為,大妗子是我大嫂子的三姑母,我大嫂子是大妗子的娘家親侄女。我一個人在墻角看螞蟻覓食,有一只小螞蟻飛快地銜著碎屑往洞口奔。我在前方設置路障,它碰來碰去,然后驚慌地繞行。這時候,大妗子的聲音悠悠地傳到我耳朵里。
姑娘倆的家常話可能涉及到裹腳方面的話題,我聽大妗子與她侄女說:"我很小的時候,你奶奶就對我說,丫頭孩要嫁人就得先裹腳,大腳閨女嫁不出去。你大姑、二姑裹腳時,她們疼得夜夜慘叫。我那時就想,裹就裹,疼就疼,總比嫁不出去好。當你奶奶拿布給我裹腳,我知道這一劫過不去了,真是剜心的疼啊,哭也沒用"。
我轉過身子,瞅瞅大妗子的那雙小腳,大妗子神色淡淡的,仿佛在說和自己不相干的事情。她的侄女說:"我媽她就不裹腳,我姥姥給我媽裹了兩天,實在受不了,我媽就把裹腳布解開扔茅坑里;我媽對我姥姥說,不嫁就不嫁,當一輩子老閨女,這腳就是不裹″。
大妗子瞥了她侄女一眼,說:"那是你媽趕上好世道了。你問問你大娘,你大娘比我大7歲,她12歲小來俺家,給你大爹當童養媳。她來那年,你奶奶給我裹腳,我也是疼的受不了,像你媽一樣,把裹腳布扔水里,打死我也不裹了。″
大妗子用衣角擦了擦眼晴,又接著說:"你奶奶摁不住我,就找來你大娘妯娌幾個摁著我。你奶奶對我真狠心,用兩個織布梭樣子的東西,橫墊在腳腰心那個地方,然后緊緊的裹纏起來。強逼著我走路,一不小心腳腰被凸斷,哎呀我的娘呀,疼得我呼天喊地。一個多月臃腫不爛,于是你奶奶找來瓷碗砸成碎片,放在我的腳底、腳面上,再裹纏得緊緊的,又套上小鞋,讓我走呀走呀走,不走就罵我打我。腳被扎破割爛,血膿從纏足布中滲透出來,變黑,發腥,散臭,粘連。我疼得臉色蒼白,精神恍惚,想死呀,我真后悔投胎個女人。″大妗子痛說她的裹腳血淚史,給我的深深印像是"小腳一雙淚一缸。″
裹腳,也稱纏足。通過外力改變腳的形狀,嚴重影響腳的正常發育,引起軟組織攣縮,這個痛苦的過程是用言語不足以描述的。而上千年以來,千千萬萬的女性從四、五歲就要經受這樣的痛楚,不情愿的忍受這種從心理和身體上的摧殘。
然而,在那個變態的社會里,裹腳不僅時尚,還流行著"瘦、小、鸞、尖、香、軟、正”的纏足標準,達標的小腳被賦予"形、質、資、神、肥、軟、秀″之美。北宋詩人蘇軾就詠嘆:"涂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并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從現在的審美角度出發,我覺得古人是那么的不可理喻,蘇老夫子純粹是病態審美。其實,在那種社會里也有人質疑、譴責:"夫人纏足,不知始于何時?小兒未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得小柬,不知何用?″
大妗子入土后的頭七,她的二閨女,我的二表姐,當著眾人述說大妗子的那雙小腳。從正面看,像火傷之后,脫去陳皮爛肉,露出變形變顏的一個肉疙瘩,簡直不是腳。只有一個翹起的趾頭,依稀可辨上面的腳指甲,其它一概呈現出可憎的模糊輪廓。從側面看,腳趾和腳跟已從中折斷,兩部份緊挨在一起,在軟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條由兩端站立的曲錢。腳跟臃腫,腳掌消失,腳背凸起,腳的全長不及自然長度的一半,整只腳像一個不規則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從正面看腳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腳的原始形象的荒誕圖案。除了變形的腳跟之外,己沒有一丁點平滑的腳板。四個腳趾長短不一地向內轉折,圍繞在以大腳趾為軸心的下面,腳趾的正面因此變成了腳心。"觸目驚心心滿痛啊!″這是二表姐的總結語。
唉,唉,好端端的腳為什么要弄成這種形狀呢?據說,起因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時了″的南唐后主李煜,他喜歡觀看女人在"金制的蓮花″上跳舞。由于金制蓮花太小,舞女便將腳用白綢裏起來,纏成新月形,致彎曲立在上面,像現在的高跟鞋,跳舞時就顯得婀娜多姿,輕柔曼妙。這本來就是一種舞蹈裝束,由于李后主喜好,認為是至美,于是后宮中就開始纏足,又慢慢向上流社會流傳,以后民間女子也紛紛仿效,逐漸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習俗。以至晚清,還有人對不裹腳持之不公正的謬說:"以足之纖鉅,重于德之美涼,否則母以為恥,夫以為辱,甚至親串里黨傳為笑談,女子低顏,自覺形穢。″
自南唐疆土并入大宋版圖后,大宋也開始風行纏足。唐朝以前的社會不裹腳,若不然,《木蘭詩))里絕不會有"雙兔傍地走″的詩句,若然,還不是一眼就能辨雄雌。雖然最高統治者、士大夫階層和文人墨客十分欣賞小腳,不過這小腳是隨著身體自然生成的,不是由人硬生生塑造的小。有詩為證:"仙子凌波去不還,獨留塵襪馬嵬山;可憐一掬無三寸,踏盡中原萬里翻。″詩中的"無三寸″就不是人為裹成的,否則走路都困難,還能"踏盡中原萬里翻″?
就是宋時,也只有高貴人家的女孩子裹腳,普通百姓的女孩子不裹。而且對裏腳的要求也只是"纖直″,不弓彎,稱為快上馬,不傷筋斷骨,與后世的"三寸金蓮″有所區別。
元代時,纏足向纖小方向發展;入主中原的游牧族從不纏足的,但他們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俗,相反還持贊賞的態度,使得裹腳之風繼續盛行,甚至還以不纏足為恥。
明代時,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小至三寸,還要弓彎,并出現"賽足會″。據傳,有一位姓周的宰相,千金購一麗人,腳小寸步難移,必須別人抱著走,名為"抱小姐″。
清代時,纏足可謂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蔓延至社會各階層,不論貧富貴賤一律纏足。當時流行一種娶妻以小腳女子為榮、大腳為恥的風氣。八旗女子纏足不同于"三寸金蓮″,而是又窄又平直,瘦削如刃,故名"刀條兒″。
這個時期還有人把小腳按照品相高下,做了比較細致的"香蓮"分類。比如,"并蒂蓮″是大腳趾蹺起來的小腳,"朝日蓮″是用后跟走路的小腳,"分香蓮″是兩條腿往外拐的小腳,"同心蓮″是兩條腿往里拐的小腳,"纏枝蓮″是走起路來一條線的小腳,"西番蓮″是半路出家的小腳、纏足馬虎的腳或者根本沒纏過的腳。
清亡,有關部門頒布纏足禁令,雖然雷聲大,雨滴小,畢竟也致使女子纏足之陋習日漸式微。尤其是推翻三座大山之后,女子才徹底不纏足。
婦女得解放,男女才平等。只有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新中國,才能得以實現。
(文/含笑牧春秋)
作者:含笑牧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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