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兩個人經過熱戀回歸平淡的時候,不管有多厭倦彼此,任何一方都不要輕易提出分手或者離婚的字眼。
語言是一種隱形的殺手,你不知道自己在沖動、不開心又或者情緒很糟糕時候所說出來的話會給對方帶來多大的傷害,盡管對方不會在你的面前表現出被傷時的痛苦仍然默默地去承受,可背后還是會有一種很強烈驅動在告訴他(她),或許分手對我們彼此來說是最好的。
于是就這樣,你們結束了一段長久擁有對方的回憶與存在。初始的結束,讓你感到瞬間的輕松,可時間久了,思念和想念的痛苦就會蔓延你的身心,從外到內,又從內到外,每天循環,循環,再循環。或許這就叫痛苦欲生。
然后,受不了這痛苦的你就開始想方設法的挽回曾經那段以為厭倦的感情,同時也開始后悔曾經自己沖動所做的一切…開始懂得,原來感情回歸平淡才是最真的道理。可惜,你懂的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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