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侄子在微信上跟我訴說他的煩心事。
侄子正月初三開車帶著父母到了五百里之外的他女朋友家,此行的目的很明確,就是雙方父母見面,將自己的終身大事談妥,今年準備結婚。
不料結果是,女方家里提出了很多條件,除了要10萬元彩禮外,侄子新買的房子,還有去年向我借了5萬元錢才買的汽車都要過戶給女方。我聽了覺得不可思議,但侄子說女方父母說女兒嫁得遠,得有個保障。
其實對方的意思很明白,怕結婚后如果有婚變的話,女方有了這些硬件在手上,就不會吃虧。
想想也是,現在的人不把婚姻當回事,結婚離婚的事兒太多了,互不珍惜,婚姻也就會遍體鱗傷,一不小心就會轟然倒塌。女方父母也真是想得遠。
侄子說:我把這些都給了她,假如她結婚后跟我離婚怎么辦?
聽了這話,我一時又噎住了。我不知道該怎么回答他。
如果都這樣提防著對方,那這婚姻大事豈不是走進了死胡同?就像一根繩子已經打了死結,雙方還各執一頭,這如何得解?
侄子說雙方父母都在氣頭上,這事暫時冷一冷。
我為侄子著急。他是一個打工者,是個農二代,本身就是城市蟻族,外加上二十七八歲了,工作與年齡都沒有什么優勢,這該咋辦呢?
突然想到很多事情。聽我的父母說過,他們那時候結婚,也就是上個世紀60年代末,物質條件十分匱乏,男女雙方只要相中了你這個人,終身大事也就差不多了。我們的父母在艱苦的日子里將我們這一代人拉扯大,他們從來也沒有想到過離婚的事。那一代人離婚的事幾乎沒有——在我的印象中就是沒有。
而到了我這一代人結婚的時候,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我感覺雙方對婚姻的穩定性問題也沒有提出什么苛刻的條件,一晃20多年也就這樣過來了。
然而現在的情況,真是讓我不知說什么好。我知道,現在有些地方男女雙方在結婚前都要進行財產公證,哪是你的哪是我的,分得清清楚楚,婚姻一旦發生問題,婚前東西的歸屬就不會發生糾紛。這樣做雖然可以防患于未然,但其實也給婚姻的不穩定埋下了禍根。一方面,這種做法其實就是在暗示男女雙方,你們的婚姻可能會解體,而這種暗示往往是烏鴉嘴,一說即中。另一方面,因為已經做了婚前財產公證,也就是說你們散伙非常容易,不會留下后遺癥。這會強化男女雙方合不來就離的念頭。
相互提防的愛情還會有幸福感么?時代在發展,信息化讓天涯成為咫尺的今天,為什么人們呵護情感的雙手卻是那樣的軟弱無力?婚前再多的財富歸屬,又怎能撫平婚姻解體后的憤懣與憂傷?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離”“ 結發為夫妻,恩愛兩不疑”,在婚姻上回歸傳統,未必不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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