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于是,我在心里告訴自己:將來我的老婆一定要貌美如花。
后來,我有了女友,她真的貌美如花,臉若銀盤,眼似水杏,唇不點而紅,眉不畫而翠。每當我牽著她的手走親串友、逛街游玩的時候,總會迎來一片羨慕的目光。然而,這樣的甜蜜感沒能伴隨我多久,我就漸漸地發現,她那雙纖纖玉手不會做飯,迷人的臉龐每月所需的化妝品費用足足消耗掉我一個月的工資,她走路怕日曬、坐車怕顛簸,連親人生病住院了,她都不愿在醫院里多陪一會兒。
有一天,我拒絕了她要買一個名牌挎包的要求。她說:“愛情不是整天卿卿我我、甜言蜜語就足夠,還需要一些看得見、摸得著的實質性物品來灌溉,才能維持下去。”我靜靜地向她說聲“珍重”后轉身而去,從此我們各奔東西。
兩年后,我認識了現在的老婆。那時,她是一個普通的柜臺營業員,微胖,整天素面朝天地微笑著面對每一個前來辦理業務的人。戀愛后三個月,我們結婚了,沒有金戒指、金耳環、金項鏈,沒有婚紗、婚車、奢華的婚宴,在親朋好友的祝福聲中開始了我們的婚姻生活。
結婚五周年紀念日那天,我問她:“在你心中,維持我們愛情的是什么?要說一些看得見、摸得著的實質性的。”她說:“你傻啊,你一有空就一手抱女兒、一手抱兒子,寶貝心肝地叫個不停,還跟我說什么看得見摸得著?”我幸福地笑了。
在愛的網里穿來走去后,我終于明白,找個貌美如花的老婆不如擁有“貌美如花”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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