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親戚的孩子結婚,邀請我去喝喜酒。我欣然應允。
回到了故鄉,從車站走出來,我卻有點恍惚了。喜宴是在第二天舉辦,我不知道是直奔親戚家好,還是該先找家酒店住下,明天再趕過去。
這是母親過世后,我第一次返鄉。父親早年就過世了,三年前,母親也走了。
辦完母親的喪事,我在縣城的妹妹家小住了幾日。臨別時,妹妹對我說:“哥,以后回來,你就到我家住吧。”當時我點點頭。但是,當我再次回來,站在熟悉卻又陌生的車站出口,忽然發覺,自己不知道該往哪兒去了。
以前當然不是這樣。父母在時,每次回來,不管多晚,我都不擔心。我會打輛車,直奔縣城20里外的家,那個我從小長大的鄉村。
有時候,我會提前告訴父母我要回來。有時,我也會忽然就出現在家門口,讓父母又驚又喜,嗔怪我搞突然襲擊。也有時候,我并不急于回家,先到縣城的妹妹家歇個腳,然后,再和妹妹全家,一大幫子人,浩浩蕩蕩地回鄉。
一到村頭,就看見了手搭額頭眺望的老母親。露水打濕了她的褲腳,天知道她從幾點就站在村口了,一定是妹妹提前告訴了老母親。
每次這樣興師動眾地回來,陳舊的老屋,忽然被人聲塞滿。老屋只在我們回來時,才呈現出歡樂、飽滿的樣子。這是我熟悉的老屋的味道,家的味道。
但這一次,我恍然不知去處。我自然還可以像以往那樣,先到妹妹家去。我和妹妹很親,妹妹的兒女也和我這個舅舅很親。但是,那終歸是妹妹的家。以前落個腳,甚至小住幾日,都沒有關系。因為我是有自己的家的——父母在家里等著我,我隨時可以回家。現在,再去妹妹家,就只能住那兒了,而不是中轉一下,我真正成了一個借居的客人。想到這里,我突然提不起興致去妹妹家。
還是先回老屋看看吧。我在心里,用了“老屋”這個詞,而不是家。父母不在了,那里也不是家了。
我叫了輛車,回到老屋,對司機說,你在路邊等等我,我還是要回城的。老屋的一個墻角已經坍塌。母親去世后,我和妹妹將母親的遺物整理好,鎖上門,就再也沒有回來過。我繞著老屋轉了幾圈。殘破的老屋,和心中那個家,一起坍塌一地。
在村口,我遇見一位鄰居。鄰居說:“回……”話說了一半,又咽了回去,變成了邀請:“要不,上我家坐坐吧。”我謝了鄉鄰,那一刻我意識到,對這個從小長大的村莊來說,我是客人了。
我乘車回了城,入住一家酒店。猶豫了一下,我還是給妹妹打了電話,告訴她,我在縣城,住在某某酒店。妹妹嗔怪說:“住什么酒店,咋不來家里住?”我訕笑無語。妹妹又說:“那你過來吃晚飯吧。”我答應了。
在妹妹家樓下,遇見了買菜回來的妹妹。鄰居看看我,對妹妹說:“家里來客人了?”妹妹立即說:“什么客人啊,這是我哥!”妹妹的話讓我感動,可是,我知道,那個鄰居說的沒錯。在妹妹家,我是客人;在故鄉,我也是客人。
那天晚上,我喝了一點酒。回到酒店,迷迷糊糊中接到兒子的電話,兒子問:“爸,你明天在家嗎?我們回家來啊。”我告訴兒子:“我回老家了,但是,你媽在家呢。”
放下電話,我淚流滿面。在家鄉,我已是客人了。但是,只要我在,妻子在,遠方的家就還是兒子的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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