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3個星期,體育老師說大家盡量帶一個籃球到學校來,以后上體育課的時候要練習打籃球的基本動作。王安哲很喜歡打籃球,但他家里沒有買,所以只好每次向同學借才可以打一打。而我卻因為舊的籃球氣有點少就買了一個新的。我一時同情王安哲,就在放學排隊的時候偷偷地告訴他我要把那個舊的籃球充好氣后送給他。
回到家后,我的腦海里突然蹦出一個念頭:假如我把舊的送人了,那么將來要是我的新的不小心丟了或是壞了,不就沒有了嗎?而且他們家里又不是那種很窮的,自己買一個不就可以了嘛!如果我把籃球給他的話,他不就是不勞而獲了嗎?但是我和他是約定了的,怎么能因為這點小事而改變了呢?我的內心就這樣開始了一場激烈的"斗爭".
幾天過去了,我的內心還在為這個該不該把球送人的事在"斗爭".寫作業的時候也老是心不在焉,經常會有一些不該錯的,上課也沒那么認真了,經常有些分神。最后,我實在被這種精神上的"斗爭"給弄得受不了了,就把這件事的起因和經過告訴了媽媽,希望她能幫我出出主意。結果老媽說:"你既然說過要把球送給王安哲,那么你就應該把球送給他,你不能不守信用。"
第二天中午,當我把打好氣并擦干凈的球送給王安哲時,我的心中是無比的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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