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位校對員的學歷為小學未畢業,準確地說,他只在學校學習了4年。他熱情得讓人不忍拒絕,然而他的修改意見卻叫我哭笑不得。
我的新書初稿,他有許多句子看不懂。有一次,他看到我一篇文章里有“華發”一詞,一口咬定“華”這個字錯了。我只能苦笑著跟他慢慢解釋。
不久前,我發了一篇短文在某刊上。我興沖沖地把刊物交給他看。他看完后對文中提到的“我家失火后把房子搬到了‘大坡河’邊”這一句表達了深深的不滿。他說,明明是搬到了“學堂洼兒”,怎么能說是“大坡河”呢?他還試圖攛掇母親一起說服我:“菊仙(母親的名字),你說是不是‘學堂洼兒’嘛?”母親不愿聽他嘮叨,只說:“啥子‘學堂洼兒’喔,有啥子必要整那么清楚?”
我的想法和母親差不多。寫作不是允許虛構嗎?又不是寫學術論文,內容大多來自真實的生活就行了,哪有必要考究得那么嚴謹?他不樂意了,嘟囔道:“你這個寫法,忽悠外地人還可以,我們村里的人看到不說你亂寫呀?”我的文字咋個可能被村里的人看到呢?我嘴上“喔喔喔”,心里卻不以為意。
第二天, 他把文稿交給我。幾乎每一頁紙上都畫上了一些小圓圈。我一翻看,不禁倒吸一口涼氣,汗涔涔而下。一些明顯的錯誤當真被我忽略了---“走近”寫成了“走進”,“鴨蛋”寫成了 “雞蛋”……這樣的文稿若面世,是會鬧笑話的。
他走過來,輕輕地說:“你看看這里有沒有問題?”他指著“十萬公里”的“十”字說,“依照你文中的數字,算下來并不到十萬公里,而且那么短的時間跑不到十萬公里,不真實!”他居然用數學的方法計算出我文字的錯誤,而且一語中的!這次,我羞紅了臉。他建議道:“你寫成 ‘幾萬公里’不就準確了?”我只得立即拿出紅筆修改錯誤之處。他還指出,稱秤是用右手提秤,左手移動秤砣而不是相反。他還說:“懂秤的要說你是‘黃幫(外行)’喔!”我羞愧到無地自容了。他說得不無道理,既然這是一本散文集,寫的又都是自己的生活經歷,是應該保證文字的真實性,我忙點頭稱是。
第三天,他又交給我他修改后的文稿。我把他每一處用鉛筆圈過的地方都讀得很仔細。我仔細思考有沒有修改的必要,需要改的,我立即用紅筆改掉;并不需要改的,我也不準備擦掉任何一處圈點,那是他用心留下的痕跡。
有機會了,我應該把我的第一位校對員寫進我的小書中,因為, 他教給我一個道理---做事要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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